新華網評:遏制網暴,,要讓受害者維權不再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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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鋪天蓋地的污言穢語讓我有一種溺水的感覺,,但我知道自己需要站出來,如果連我自己都不去維權而選擇默默忍受的話,,對我的身體,、心理甚至性格都會產生非常大的負面影響?!?/p>
??這是一位24歲女研究生生前接受采訪時的一段傾訴,。當時她因染粉紅色頭發(fā)正遭受網暴,,不久后女孩不堪網絡壓力抑郁而終,。
??當多數人認為網絡暴力是對準公眾人物“找茬”“蹭流量”的槍口時,它卻早已把普通人當作“獵物”……網暴給現(xiàn)實世界帶來的是慘烈且不公的反差:受害者遭受長久的心靈創(chuàng)傷,,甚至付出生命的代價,,網絡施暴者卻打著“法不責眾”的小算盤,消匿在網絡空間。
??有人不禁要問,,網暴受害者為何不拿起法律武器捍衛(wèi)自身權益?答案就在一個“難”字,。
??在我國的司法實踐中,網暴行為中涉及“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”的應由檢察機關提起公訴,,而普通公民遭受的侮辱,、誹謗等涉及人身攻擊的網暴行為,絕大多數需要通過自訴或民事訴訟的渠道主張權利,。
??這就給網暴受害者出了兩道維權難題:一方面,,面對陌生網民的網暴行為,普通人幾乎沒有確定責任主體和取證調查的能力,,即使尋求平臺企業(yè)幫助,,也可能被企業(yè)以“需要保護用戶隱私”為由“婉拒”訴求,使得受害者難以提起自訴或民事訴訟請求;另一方面,,針對網暴信息實際的擴散情況和負面影響,,受害者收集起來同樣需要付出高昂的時間和經濟成本。面對海量的匿名網民和各個社交平臺出現(xiàn)的言論信息,,網暴受害者的無助感可想而知,。
??從過往的案例看,依法治“暴”,,必須有效降低受害者維權成本,,建立快速打擊機制。要讓網暴受害者不再“一個人戰(zhàn)斗”,,切實感受法治力量,。
??為此,最高人民法院,、最高人民檢察院,、公安部近日起草了《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(征求意見稿)》。這次公布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中,,對準確適用法律,、暢通訴訟程序、完善綜合治理措施等,,作出更加明確具體,、可操作的規(guī)定,表明了國家堅決治理網絡暴力的決心,,為如何有效打擊網絡暴力提供了規(guī)范,,具有重要意義。
??在網絡技術不斷發(fā)展中,,大型平臺企業(yè)普遍擁有較強的數據處理,、內容審核等技術能力,,須壓實主體責任,積極主動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取證調查,,快速鎖定相關賬號和資料信息,,為受害者維權和下一步的打擊懲治工作做好基礎保障。
??此次“兩高一部”公開征求意見,,是我國懲治網絡暴力邁出的關鍵一步,。但同時也要看到,懲治網暴行為還需要積極推動“自訴轉公訴”,,通過進一步明確對侮辱,、誹謗罪提起公訴的標準,激活“沉睡法條”,,將網絡懲治納入刑法規(guī)制的常規(guī)范疇,,以刑事處罰結果形成強大的震懾力。此前,,“杭州女子取快遞被造謠出軌案”中,,受害者以誹謗罪追究造謠者的刑事責任,最終由自訴轉為公訴,。
??相信在未來的司法實踐中,,司法機關能夠凝聚更多合力,守護社會公平正義,。(新華網記者 魯暢)